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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關于印發《阿拉善盟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 和《內蒙古自治區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實施方案》的發展有關要求,推進全盟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加快建造方式轉變,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建設思想和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轉變建筑業發展模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發展新型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融合發展為動力,以相關核心技術創新為突破口,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有效拉動內需,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
二、基本原則
各旗(區)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探索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模式。發揮政府在規劃引導、統籌協調、管理服務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作用,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做專做精。要以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示范試點,為跨領域、全方位、多層次的產業深度融合提供應用場景。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積極穩妥推進全盟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準確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加強戰略謀劃和前瞻部署,引導各類要素有效聚集,不斷提升建筑業的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摒棄粗放落后的生產和經營模式,淘汰落后的技術、產品、設備、材料,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市場、信用等手段推動節能環保和綠色發展。對示范作用強、協同發展成效顯著的企業和項目大力宣傳和褒獎,對違規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初步實現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融合發展,進入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能耗值及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形成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和智能建造企業,實現智能建造示范工程。
到2030年,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整體競爭力明顯增強,產業基礎、技術裝備建筑安全質量水平全面提升,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達到全區中等水平。
到2035年,相關領域具備創新引領能力和明顯競爭優勢
建成較完備的技術體系和產業體系,建筑工業化全面實現,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爭取進入全區先進水平。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建筑工業化升級
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智能制造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組建以標準部品部件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裝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應用傳感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訊及二維碼識別等建筑物聯網技術,提升數據資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務能力。采用建筑機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樓機進行安全、高效、精準的建筑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和維保作業。采集機器設備數據和現場施工數據,將建造過程數字化,通過對人員、設備、原材料、工藝工法和環境影響等大數據建模分析,提高生產效率和建筑品質。(責任部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投資促進中心、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
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在規劃設計、物流管理、生產建造、成果交付、應用維護及物業服務全過程的集成與創新。實行數字化設計體系建設,將建筑美觀、結構安全施工便捷等非量化因素模型化,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實現“計算機模擬人腦”智能設計和一體化集成設計。積極應用自主可控的BIM技術,加快構建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集成系統,實現設計、工藝、制造協同。以企業資源計劃(ERP)平臺為基礎,進一步推動向生產管理子系統的延伸,實現工廠生產的信息化管理。(責任部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投資促進中心、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
(三)培育產業體系
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和推行工程總承包,促進設計、生產、施工、運維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推動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為核心、相關領先企業深度參與的開放型產業體系,鼓勵企業建立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為基礎的多方協同智能建造工作平臺。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支持骨干企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建立產業技術聯盟,促使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基礎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轉化應用及相關標準研究。支持建筑業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引導行業、企業建立采購平臺并向行業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實現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間的互聯互通和協同發展。支持建筑業企業采用多種方式參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責任部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資促進中心)
(四)推行綠色建造
各旗(區)要大力研發、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保護環境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裝備,加快淘汰落后裝備設備和技術促進建筑業綠色改造升級。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綠色建筑,提升綠色施工水平,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和排放,大幅降低能耗、物耗、水耗。推動建立建筑綠色供應鏈,推行循環生產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和綜合利用水平。積極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建筑,加快發展成品住宅,提高裝修品質,降低運行維護成本。(責任部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投資促進中心)
(五)創新行業監管與服務模式
各旗(區)要探索建立大數據輔助為決策和市場監管機制,全面推行電子證照,完善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和存檔管理體系。探索建立基于遙感信息、城市多維地理信息、建筑及城市地上地下設施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感知信息等多元信息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與機制。 (責任部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資促進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旗(區)要建立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指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確保目標完成和任務落地。相關部門要加強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開展相關行業領域試點示范,加快相關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實時對相關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上報結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旗(區)要將現有各類產業支持政策進一步向智能建筑領域傾斜。推動建立和完善企業投入為主體的智能建造多元化投融資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發揮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和商業金融的優勢,加大對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實施有利于制造業轉型升級的稅收政策,推動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健全研制、使用單位在產品創新、增值服務和示范應用等環節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的保函、保險和擔保等金融產品,加大對守合同、重信用的建筑業企業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人才培養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數據庫分析和市場人才需求做好預測,建立完善智能建筑各類人才信息庫。鼓勵企業協同各高等院校合作,采取訂單式人才培養;加大對智能建造人才的培育和引進力度;引導企業依托科研單位重大科研項目和示范應用工程,培養一批領軍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產業工人隊伍;支持本土企業與國內外優勢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培養人才。
(四)營造良好環境
各行業要以優化營商環境為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全流程服務,更好的為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環境。充分發揮企業、行業學會協會和政府部門及媒體的作用,開展政策宣傳貫徹、技術指導、交流合作、成果推廣、企業推介。